(2021)桂09民终1109号
同学向已婚男子出借经营资金,男子事后补写借条,出借人起诉男子与妻子。二审认定男子欠款成立,但出借人不能证明妻子签字、知情或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维持一审仅判男子个人偿还。本案并非父母出资购房案,仅作配偶未签字且用途举证不足时不用还的参照。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玉林中院在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共还问题上的审查步骤与已见判决;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玉林相关判决 0 件;未检索到属于本题的相关判决;与本题无关 1 件见末节。
未检索到属于本题的父母出资购房争议判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共纳入 1 件,相关判决 0 件。已见的与本题无关的判决均因出资人不是父母(出资人是借款人同学,款项用于开办店铺经营)不属本题,与「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一起还」不是同一问题,故不对该院做法作归纳。
本批未检索到相关判决相关判决 0 件;与本题无关 1 件(出资人不是父母 1 件)。相关判决为 0 件,样本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做法不统一。
本批归口范围内没有找到可用判决,不对该院做法作归纳。下列为该批全部判决与排除理由。
检索玉林下辖的全部判决,共 1 件,其中相关判决 0 件、与本题无关 1 件。未检索到属于本题的父母出资购房争议判决,相关判决 0 件,样本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故不对玉林(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作归纳。
1 件与本题无关的判决的排除原因与案号如下,逐件排除理由见末节:
- 出资人不是父母(1 件):(2021)桂09民终1109号。
玉林纳入的 1 件判决均不属本题,没有就「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一起还」形成说理,无法归纳该市在这条线上的审查步骤。已见判决的案型是同学之间经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购房出资的借赠定性、配偶一起还审查不是同一问题,不能用来类推该院对父母出资的处理。
玉林下辖只有一家中院。1 件判决均不属本题:
- (2021)桂09民终1109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资人是借款人的同学陈慧潼,不是父母;款项用于开办广告公司和贸易商行等经营。
这些判决不能用来得出玉林对父母出资购房的态度。使用该市材料时须先认准案型,把上列非本题判决与父母出资争议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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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向已婚男子出借经营资金,男子事后补写借条,出借人起诉男子与妻子。二审认定男子欠款成立,但出借人不能证明妻子签字、知情或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维持一审仅判男子个人偿还。本案并非父母出资购房案,仅作配偶未签字且用途举证不足时不用还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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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1)桂09民终1109号 |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2 | 不涉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