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04民终903号
父亲转五万元至女儿账户用于结婚家电,起诉女婿偿还;女婿抗辩不知情。二审结合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矛盾陈述及另案生效判决,认定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判女婿偿还二点五万元。对照另案陈述与婚后用途。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鹤岗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一审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鹤岗中院目标样本仅一件,须逐案对照主文,不宜写全市通例。父亲在女儿婚后向女儿账户转账五万元,主张用于购置结婚用品;女婿抗辩不知情、主张该款是岳父给女儿的赠与。(2021)黑04民终903号结合款项转入时间、用于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婚后共同生活物品的事实,认定系夫妻共同债务。
903号没有书面借据,争点落在款项是否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以及女婿在另案中的陈述是否与本案矛盾——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曾称家电均为自己购置,与本案中主张赠与的抗辩相冲突,另案生效判决亦已驳回女儿返还家电的请求。二审判女婿偿还共同债务的一半即二点五万元。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无 A/B/C 对照样本。与上海、北京相比,鹤岗未见抬高父母债权人证明标准的专门论述,903号更依赖另案陈述矛盾与用途事实;样本太少,不宜概括。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为独立说理主线的判决。903号女婿虽抗辩不知情,二审仍判其承担部分偿还义务。
父亲在女儿婚前向女儿账户转账五万元,主张用于女儿、女婿购置结婚用品,起诉女婿偿还。女婿抗辩:转账时正在筹备婚礼,我不知情;该款是岳父给女儿的嫁妆。
法院先看款项用途。转账发生在女儿与女婿结婚登记后,用于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结婚用品,属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
再看女婿要不要偿还。女婿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曾陈述婚后家电等物品均为自己购置,与本案中主张该款由女儿用于购买结婚用品的陈述相矛盾。另案生效判决已驳回女儿请求返还家电的诉请。结合款项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事实,认定系共同债务,判女婿偿还一半即二点五万元。
鹤岗只有一家中院样本。
另案陈述矛盾、婚后用途认共同债务。(2021)黑04民终903号:父亲转五万元至女儿账户用于结婚用品;女婿抗辩不知情;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陈述与本案矛盾,另案生效判决已处理家电归属;认定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判女婿偿还二点五万元。
读鹤岗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与金额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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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转五万元至女儿账户用于结婚家电,起诉女婿偿还;女婿抗辩不知情。二审结合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矛盾陈述及另案生效判决,认定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判女婿偿还二点五万元。对照另案陈述与婚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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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1)黑04民终903号 |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30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5)黑0405民初735号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 2025-12-15 | 支持 |
| (2025)黑0405民初735号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 2025-12-15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1)黑0404民初172号 |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9-10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