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07民终254号
婚内多笔转账,儿媳抗辩赠与。二审按金额分层:5000 元以下认赠与、以上认临时出借;129000 元判夫妻共还。对照金额分层与配偶共还范围。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呼伦贝尔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呼伦贝尔中院目标样本1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亦见按出借或转账举证分配认定借贷(如(2025)内07民终254号)。
母亲向儿子、儿媳婚内多笔转账,双方都没有出资当时的书面借款约定。呼伦贝尔对小额与大额分开处理:单笔 5000 元以下更符合赠与;单笔 5000 元及以上,虽未在转账时明示借款,仍可按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认定,且用于还贷和家庭开销的,儿子、儿媳共同返还。(2025)内07民终254号酌定 129000 元共还,另有 15 万元判儿媳单独返还。审查顺序通常是:先按金额分层判断借赠,再看款项是否用于还贷或家庭开销。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呼伦贝尔在金额分层上更细,大额仍可能认借贷并判配偶共还;与北京相比,同向于用途加共债,但未见北京一中「赠与抗辩由配偶举证」的固定表述,而是按金额与用途综合酌定。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担责」为独立说理主线的判决。254 号对大额转款判儿媳共还,读呼伦贝尔须对照主文分笔金额。
先看每笔转账金额与次数:亲属之间 100 元、500 元、666 元等小额,通常不按借款合意审查。大额转款再看是否用于偿还贷款、家庭日常开销。
购房争执、离婚诉讼前后集中主张借款的,法院仍可能结合全案事实认临时出借,而不是一律按赠与处理。不同金额可能对应不同义务人:部分判夫妻共还,部分仅判儿子个人偿还。
呼伦贝尔只有一家中院样本。
小额赠与、大额临时出借。(2025)内07民终254号:5000 元以下按赠与,以上按借款,129000 元夫妻共还。
读呼伦贝尔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金额与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结论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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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多笔转账,儿媳抗辩赠与。二审按金额分层:5000 元以下认赠与、以上认临时出借;129000 元判夫妻共还。对照金额分层与配偶共还范围。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5)内07民终254号 |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3-20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3)内0722民初1853号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2023-09-27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