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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中级人民法院与其下辖基层法院;结论以中级人民法院为准。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父母出资地图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多不判配偶还」

判配偶一起还 1/4(25%) · 同类事实出现过相反结论,个别事实需单独看

读完本页,可对照开封中院在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共还问题上的审查步骤与已见判决;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开封相关判决 4 件(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与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与本题无关 1 件另列。

结论

开封相关判决只有 4 件,样本有限,且 4 件相关判决都在基层法院一审,中院只有 1 件判决且是与本题无关的判决。审查顺序是先问借条由谁出具、配偶有没有签字,再看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能不能直接推定赠与,最后看有没有证据证明父母与子女、配偶之间达成借贷合意。龙亭区人民法院同一天判决的两件,借条均只有儿子签名、又都在儿媳起诉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的背景下出现,法院按赠与处理;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对无借条、无法证明借贷合意的购房、购车出资不予支持;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对单方借条配合房屋系婚内购买、二被告对款项均知情的,判儿媳共同偿还。

做法不统一,需逐案看相关判决 4 件(均在下辖基层法院法院一审)。以相关判决 4 件为计入的出资额,担责分布:配偶要还 1 件,配偶不用还 3 件。相关判决不足 5 件,且无中院二审相关判决,不能据此概括全市做法。

该院做法未统一,建议逐份阅读下列判决,并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共 5 件(相关判决 4 件/与本题无关 1 件)。相关判决内部分布:配偶要还 1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0 件、配偶不用还 3 件。

样本有限,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4 件相关判决须逐案阅读。开封只有一家中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4 件相关判决都在基层法院一审,中院只有 1 件判决,且该件为与本题无关的判决。

按计入的出资额(父母出资的购房、购车、装修出资本金)计,配偶一起还的 1 件、不用还的 3 件。判配偶一起还的 1 件,购房出资 349000 元,判张某、姜某辉共同偿还。配偶不用还的 3 件,一件购房出资 335000 元、按赠与处理,一件购房、购车、装修出资共 86000 元、按赠与处理,一件购房、购车出资共 323800 元、未认定借贷合意。

龙亭区人民法院 2020-03-26 同日判决两件,被告都是吴伟与王素燕,两件借条都只有儿子签名,法院都按赠与处理,结论一致。

与本题无关 1 件,案涉 16 万元是为案外人退还购房首付款的周转款,不是父母为子女夫妻婚房购房出资,法院亦未认定借贷关系,不属本题。

法院通常怎样一层层审查

第一步,看借条由谁出具、配偶有没有签字。有判决认为借条只有儿子吴伟一人签名、儿媳王素燕不认可,结合父子关系及儿媳曾起诉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儿子出具的借条证明力较弱,仅凭借条及儿子自认不足以证明款项为借款。另一件对四张借条作同样评价,并指出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实际交付。

第二步,看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能不能直接推定赠与。两件均援引该条第二款,认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三步,看有没有证据证明达成借贷合意。有判决认为父母无证据证明是在与子女、配偶达成借贷合意的情况下支出款项,且子女在另案认可的夫妻共同债务不包含上述款项,不予支持。

第四步,认定借贷成立的按房屋是否为婚内购买、配偶是否知情判断。有判决认为借条虽是儿子单方出具,但房屋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二被告对案涉款项均知情,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单方借条配赠与推定不判一起还,婚内购房且知情才判一起还

开封只有一家中院样本,4 件相关判决都在基层法院一审。

借条仅有儿子签名、又逢儿媳离婚,按赠与处理。(2019)豫0202民初1700号:父亲吴其才主张儿子吴伟、儿媳王素燕偿还购房出资 335000 元,借条仅吴伟签名,法院援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按赠与处理,驳回诉请。(2019)豫0202民初1701号:母亲王珠凤主张购房、购车、装修出资共 86000 元,四张借条均只有吴伟签名,法院同样按赠与处理,驳回诉请。两件同日由龙亭区人民法院判决。

无借条、未证明借贷合意,配偶不用还。(2022)豫0205民初114号: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认为父母无证据证明与女儿、女婿达成借贷合意,子女在另案认可的夫妻共同债务不包含购房、购车款,驳回诉请;奶茶店投资款亦不认定为借款。

单方借条+婚内购房+二被告知情,判一起还。(2024)豫0203民初1007号: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借条虽是儿子单方出具,但房屋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二被告对款项均知情,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张某、姜某辉共同偿还 349000 元及利息。

中院唯一一件为与本题无关的判决。(2022)豫02民终1124号:开封中院认定案涉 16 万元是为案外人退还购房首付款的周转款,转款时双方对资金往来性质无明确约定、又存在姻亲关系,无借据等债权凭证,不能证明借贷合意,驳回上诉。

本市 4 件相关判决为 1 支持、3 配偶不用还,且分属三家基层法院,件数少,写不出稳定分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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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22)豫02民终1124号

姻亲之间转款十六万元,没有借据,转款当时也没有把性质说清楚,且此前同类诉讼已经败诉。二审维持驳回,认为不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开封在合意根本形不成时,怎样在进入配偶一起还审查之前就整案停住。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里的概括用语。本案争点、法院认定顺序、决定性事实与精读目的见上文完整表述。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5)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22)豫02民终1124号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05-16不涉配偶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22)豫0205民初114号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022-02-25配偶不用还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24)豫0203民初1007号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024-06-14配偶要还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19)豫0202民初1700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20-03-26配偶不用还
(2019)豫0202民初1701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20-03-26配偶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