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3民终3010号
债权人诉请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偿还 125 万元。二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但借款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等家庭共同生活,纠正一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仅判借款人偿还、驳回对配偶的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借贷成立」与「配偶共还」之间还差哪一步用途证明。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莆田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2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两件样本争点并不总落在「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后向配偶追偿」:(2016)闽03民终3010号系朋友之间借贷,借款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改判为借款人个人债务;(2017)闽03民再30号中五十万元借款里四十万元汇入借款人母亲账户并最终用于偿还其所担保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配偶就该四十万元不承担偿还责任。样本仅两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
审查顺序仍是先确认债权债务是否成立,再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大额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权人须举证用途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民再30号对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借款要求债权人举证用途,与上海「用途真实不够」同向。与北京相比,未见「未明示赠与即按临时出借」表述,两件均从夫妻债务解释第三条切入。
辖区内存在因债权人不能证明相应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从而不支持配偶就该部分承担责任的判决。(2017)闽03民再30号查明五十万元借款中四十万元汇入借款人母亲账户并最终用于偿还其所担保债务,未用于朱正乙与王熔熔夫妻共同生活,故该四十万元不支持配偶偿还。另案3010号因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驳回对配偶的诉讼请求。
债权人起诉要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配偶一方常见抗辩:我没签字;这笔钱没用于家里;借款是对方个人经营所用。
法院通常分两步。第一步,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关系,看借条、转账流水、还款记录等能否相互印证。第二步,即便借贷成立,配偶要不要一起还,要看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未超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债权人须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证明不足的,债务落在借款人个人。
(2017)闽03民再30号中,50 万元借款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提交车辆购置、按揭还款等证据,证明其中 10 万元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同时又查明 40 万元当日即转给借款人母亲,次日再转给案外人,用于偿还借款人个人担保债务,未进入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故就 40 万元部分不支持配偶担责。(2016)闽03民终3010号中,370 万元借贷关系虽成立,但法院认定借款非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等家庭共同生活,纠正一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仅判借款人个人偿还。
莆田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大额借款按用途分段,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及配偶。(2017)闽03民再30号:50 万元中 40 万元转给借款人母亲后用于偿还个人担保债务,配偶就 40 万元不担责;10 万元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配偶就该部分共还。
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判借款人个人债务。(2016)闽03民终3010号:370 万元借贷成立,但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等家庭共同生活,驳回对配偶的诉讼请求。
读莆田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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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诉请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偿还 125 万元。二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但借款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等家庭共同生活,纠正一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仅判借款人偿还、驳回对配偶的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借贷成立」与「配偶共还」之间还差哪一步用途证明。
债权人主张 50 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审适用夫妻债务解释第三条,查明 40 万元当日转给借款人母亲、次日转给案外人偿还个人担保债务,配偶就该部分不担责;10 万元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则判配偶共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莆田怎样用资金流向把同一笔借款切成「配偶要还」与「配偶不还」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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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6)闽03民终3010号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3-28 | 不支持 |
| (2017)闽03民再30号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04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