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3民终1547号
父母持子女借条起诉偿还出资,法院查明实际给付二十八万九千余元。二审按付款时间分开责任:婚前支付的二十三万余元用于婚前购房,判子女个人偿还;婚后支付的五万余元,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州怎样用付款时点区分配偶应还与不必还的部分,而不是看见借条就把整笔写成一起还;读时逐笔对照主文金额。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里的概括用语。
父母出资地图
判配偶一起还 2/2(100%)
读完本页,可对照宿州中院已见路径。本中级法院检索到的相关判决只有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宿州相关判决 2 件(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1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1 件);与本题无关 4 件另列。
宿州相关判决 2 件,一件部分支持、一件支持,样本有限,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两件都先问父母与子女之间借贷是否成立,再问赠与抗辩能否成立,最后按出资时间或房屋登记确定配偶共担范围。一件是二审按婚姻登记时间把同一婚房出资分为婚前、婚后两段,婚前给付部分判子女个人、婚后给付部分判配偶一起还;一件是一审认为不能一味推定父母出资即为赠与,判儿媳一起还。与本题无关的判决有 4 件,均因出资人不是父母或用途不是购房置产而不属本题。
做法不统一,需逐案看相关判决 2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1 件、配偶要还 1 件),不足 5 件,样本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做法不统一。两件中的支持件出自灵璧县人民法院一审,与中院二审不是同一起案件;与本题无关 4 件均因出资人不是父母或用途非购房置产被排除。
该院做法未统一,建议逐份阅读下列判决,并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共 6 件(相关判决 2 件/与本题无关 4 件)。相关判决内部分布:配偶要还 1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1 件、配偶不用还 0 件。
宿州只有一家中院(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件相关判决都判配偶一起还,一件是该院二审,一件是灵璧县人民法院一审,两件不是同一起案件。件数只有 2 件,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
配偶只还一部分的一件是(2016)皖13民终1547号:父母王世兵、陈红兰为儿子王洋购买结婚用房出资,法院按「借款关系应以实际给付时间成立」处理,把同一婚房的出资按婚姻登记时间分为两段,2012 年 12 月结婚登记前给付的 236054 元为儿子个人债务,2013 年 9 月结婚登记后给付的 53786 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儿媳许燕只就婚后给付的 53786 元一起还,计入的出资额为购房出资 289840 元。支持的一件是(2021)皖1323民初8585号:父亲刘銮意为儿子刘家、儿媳陈艳购买灵璧县房屋转账出资 200224 元,法院认为不能一味推定父母出资即为赠与,认定属借款,又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认定款项用于支付购房中介费及购房款、房屋登记在二被告名下,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判儿媳与儿子共同偿还 199800 元。
两件都判配偶一起还,但范围做法不同:一件按给付时间分婚前、婚后,一件按款项用途与房屋登记认定全额一起还。
与本题无关 4 件的排除原因分别是出资人是被告的朋友且借款用于经营石料厂、石灰窑厂,出资是母亲给女婿的投资入股资金且债权已转让给女儿,原告是普通出借人且争议为借款人死亡后配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的清偿责任,以及款项用于婚后共同经营育婴店的资金周转。逐件案号与理由见末节。
第一步看借贷是否成立。(2016)皖13民终1547号凭儿子出具的借条与实际给付认定借贷,并指出借款关系以实际给付时间成立;(2021)皖1323民初8585号认为不能一味推定父母出资即为赠与,按转账事实认定借款。
第二步处理赠与抗辩。两件都把举证责任放在主张赠与的配偶一方。婚前给付部分归子女个人、婚后给付部分为共同债务;法院也明确不因父母出资购房是传统美德就推定赠与,儿媳的赠与抗辩不成立。
第三步确定配偶共担范围。1547 号按婚姻登记时间划分,只把婚后给付的 53786 元判配偶一起还;8585 号按款项用于购房中介费及购房款、房屋登记在二被告名下,判配偶对出资本金全额一起还。两件都按借款处理,没有出现按赠与处理的案件。
宿州全市下辖一家中院。该院二审相关判决只有 1 件,只记该件的做法:(2016)皖13民终1547号中,父母为儿子购买结婚用房出资,二审按给付时间把出资分为婚前与婚后两段,婚前给付的 236054 元判儿子个人偿还、婚后给付的 53786 元判儿子与儿媳共同偿还。基层 1 件一审(灵璧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3民初8585号)支持配偶对出资本金全额一起还。两件方向一致,但一件按时间划分、一件按用途认定,且不是同一起案件,无法说明宿州是否已有统一做法,须逐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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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持子女借条起诉偿还出资,法院查明实际给付二十八万九千余元。二审按付款时间分开责任:婚前支付的二十三万余元用于婚前购房,判子女个人偿还;婚后支付的五万余元,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州怎样用付款时点区分配偶应还与不必还的部分,而不是看见借条就把整笔写成一起还;读时逐笔对照主文金额。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里的概括用语。
岳母向女婿账户转款后起诉还款。二审查明案件结构是姻亲之间的借贷,认定系女婿向岳母借款,且未能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主文义务人落在女婿一侧,而不是写成父母追儿媳一起还。精读这份,是为了对照宿州姻亲转账案的当事人与主文,避免把它误读成父母出资追配偶的模板案。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里的概括用语。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16)皖13民终1547号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0-17 | 配偶只还一部分 |
| (2020)皖13民终3771号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0 | 不涉配偶 |
| (2020)皖13民终4175号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4 | 不涉配偶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1)皖1302民初15953号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2-08-08 | 不涉配偶 |
| (2024)皖1302民初5592号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不涉配偶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1)皖1323民初8585号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2021-12-20 | 配偶要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