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08民终107号
债权人持债务人单方借据起诉夫妻连带偿还;配偶未签字、抗辩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二审因债权人未能充分证明夫妻共同生活用途,驳回配偶连带偿还请求。对照单方借据、配偶否认、用途不明。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白城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白城中院目标样本1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有借据但配偶未签字、债权人又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支持配偶连带偿还((2018)吉08民终107号)。
双方都缺少配偶签字或用途证据时,白城可见:债权人持债务人单方出具的借据主张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未在借据签字、抗辩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亦未能举证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不予支持配偶连带偿还((2018)吉08民终107号)。本案债务人借款用于个人承包工程及买彩票等,并非购房出资;配偶与债务人曾有夫妻财产约定,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
审查顺序通常是:先看借据能否证明借贷,再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配偶未签字时债权人须就用途举证。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白城在 107 号对配偶未签字、用途不明的债务,不支持债权人向配偶追偿。与北京相比,单方借据不足以约束未签字的配偶,须额外证明家庭用途。
辖区内存在因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2018)吉08民终107号:配偶未在借据签字、抗辩不知情、主张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且未能举证,驳回配偶连带偿还请求。
李延华持李德胜出具的多份借据,起诉李德胜及其前妻张军伟连带偿还借款 58.2 万元。借据均仅有李德胜签字,张军伟未签字。张军伟抗辩:不认识债权人、不知借款事宜、借据未经其签字、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系李德胜个人用于买彩票等。
法院援引 2018 年法明传(2018)71 号关于夫妻债务甄别精神,审查配偶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关键事实:借据无张军伟签字;张军伟抗辩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夫妻曾约定各自收入归各自、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主张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但未能充分举证。
在此证据组合下,法院认定李延华要求张军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维持一审判决。
白城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借据无配偶签字、用途举证不足则不支持配偶担责。(2018)吉08民终107号:借据仅债务人签字;配偶抗辩不知情、未用于家庭生活;债权人未能充分证明夫妻共同生活用途;驳回配偶连带偿还请求。
读白城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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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持债务人单方借据起诉夫妻连带偿还;配偶未签字、抗辩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二审因债权人未能充分证明夫妻共同生活用途,驳回配偶连带偿还请求。对照单方借据、配偶否认、用途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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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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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吉08民终107号 |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30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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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吉0821民初2210号 | 镇赉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