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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的相关判决只有 3 件,可能不具代表性;结论以该院为准。「全部判决」另列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作对照。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父母出资地图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向接近」

判配偶一起还 2/4(50%) · 同类事实出现过相反结论,个别事实需单独看

读完本页,可对照大庆中院已见路径。本中级法院检索到的相关判决只有 3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大庆相关判决 4 件(中院二审 3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1 件);与本题无关 0 件另列。

结论

大庆共 4 件(相关判决 4 件/与本题无关 0 件)。相关判决只有 4 件,样本有限,判配偶一起还(要还+只还一部分)2/4,配偶不用还 2/4。审查先问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再看没有书面约定时按赠与还是按借款。2019 年两件二审把婚后父母购房出资按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认定为赠与:1068 号以单方欠条不及于配偶、产权登记不能证明出资约定为由配偶不用还,1668 号以欠条在离婚诉讼期间由儿子单方补写为由不支持。2026 年一件二审改按借款处理:175 号把「配偶未参与借贷」与「配偶是否因该债务受益」分开判断,配偶受益大于债务数额的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读大庆先看案件年份,再看款项有没有让配偶实际受益。

做法不统一,需逐案看相关判决 4 件(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3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1 件),不足 5 件,样本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担责分布:配偶要还 2 件、配偶不用还 2 件,判配偶一起还 2/4(50%);中院二审内部结论相反(1068 号、1668 号配偶不用还,175 号支持),故记为做法不统一。

该院做法未统一,建议逐份阅读下列判决,并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共 4 件(相关判决 4 件/与本题无关 0 件)。相关判决内部分布:配偶要还 2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0 件、配偶不用还 2 件。

大庆只有一家中院(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含二审 3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1 件。件数不足 5 件,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

判配偶一起还的两件中,一件是(2016)黑0603民初1238号:原告王忠义为儿子王海新、儿媳杨辉购房出资 55000 元(另有购车款 163000 元一并处理),龙凤区法院以儿子自认、转账凭单、儿媳在离婚诉讼中自认借款认定借贷成立,再以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未举证证明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共同返还本金 218000 元。另一件是(2026)黑06民终175号:母亲曲某出借 135000 元用于偿还儿子路某甲、儿媳陈某甲共同居住房屋的公积金贷款,一审判儿子个人偿还,二审改判,区计入的出资额亲与儿子的借贷合意和母亲与配偶的借贷合意,认定配偶虽未参与借贷、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已基于该债务受益且受益远大于债务数额,属夫妻共同债务,判配偶共同偿还 135000 元。

不判配偶一起还的两件中,(2019)黑06民终1068号里父母为儿子张凯辉、儿媳王静购房出资 265000 元,欠条由儿子单方出具、儿媳未签字,二审以欠条不能约束配偶、产权登记无法证实各方存在出资数额约定、离婚诉讼中未主张共同债务为由,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驳回请求;(2019)黑06民终1668号里父亲赵国生为儿子赵罡、儿媳王婧婚后购房出资 720000 元,一审依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认定属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二审以欠条系 2018 年儿子在离婚诉讼期间单独出具、配偶未签字未追认、出具时点有悖常理为由,维持儿子个人偿还 600000 元、配偶不用还。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层面有相反判决:2019 年的两件(5 月、6 月)不判配偶一起还,2026 年的一件判配偶一起还,区分点在借条形成时点、配偶是否实际受益。两件不支持件出现在 2019 年,支持件为 2016 年基层一审与 2026 年二审,看不出按年份分段的稳定线。

法院怎样一层层审查

第一步,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2019)黑06民终1668号援引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认定婚后为二人购置房屋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属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26)黑06民终175号不按亲属关系径行推定为赠与,无借条时按民间借贷转账凭证规则认定借贷,并否定按亲属关系推定为赠与。

第二步,借条由谁出具、何时出具。2019 年的一件认为欠条无儿媳签字、结合已离婚的事实与父子关系,「无法证实该款项的性质为双方基于借贷的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借款」;另一件认为欠条在离婚诉讼期间由儿子单独出具,「有悖常理」;2026 年的一件说明母亲与儿子的借贷合意成立、与配偶之间的借贷合意不成立,但两者可以分开判断。

第三步,配偶有没有因该债务受益。(2026)黑06民终175号写:「陈某甲虽未参与路某甲与曲某就案涉13.5万元的借贷关系,但其作为路某甲的配偶,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基于该债务受益,且受益远大于债务数额,故应认定案涉13.5万元借款为路某甲、陈某甲的夫妻共同债务。」(2019)黑06民终1068号则指出产权登记不能证明出资数额约定、离婚诉讼中未主张共同债务。

没有书面约定时的两种处理:有以自认与转账凭单认定借款的,也有按民间借贷转账凭证规则认定借款的;有径行按赠与法律关系处理的,也有援引旧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认定赠与的。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借条时点与配偶受益分开看

大庆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2019 年两件二审不判配偶还。(2019)黑06民终1068号:单方欠条不能约束未签字的配偶,房屋已登记在配偶与儿子名下,但产权登记无法证实各方存在出资数额的约定,且离婚诉讼中未主张共同债务,二审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2019)黑06民终1668号:出资 720000 元,一审依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二审以欠条系 2018 年离婚诉讼期间由儿子单独出具、配偶未签字未追认为由,维持儿子个人偿还 600000 元。

2026 年一件二审支持配偶一起还。(2026)黑06民终175号:出借 135000 元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居住房屋的公积金贷款,二审把「配偶未参与借贷」与「配偶是否因该债务受益」分开,配偶作为产权人出售房屋、售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花销,认定受益远大于债务数额,改判配偶共同偿还。

该院二审 3 件中 2 件不支持、1 件支持,内部结论相反,区分点在借条形成时点与配偶是否实际受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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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19)黑06民终1668号

父母多年前转账,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单方补写欠条。二审认为出具借条时应得到配偶确认,配偶未签字、未追认,不具有共同借款合意,维持只判子女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离婚期间补欠条与配偶合意怎样审查。

(2019)黑06民终1068号

父母持子女离婚后出具的购房欠条起诉,欠条无配偶签字。二审认为无法证实借贷意思表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借贷关系,驳回上诉。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合意说不清时整案怎样驳回。

(2026)黑06民终175号

母亲主张 13.5 万元用于偿还夫妻共有房屋公积金贷款,子女认可,配偶否认。二审写明不能仅因母子自认即认定配偶存在借贷合意,但配偶已基于该债务受益,改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对照 2019 年案件看「受益」审查怎样出现。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4)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3)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19)黑06民终1068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05-28配偶不用还
(2019)黑06民终1668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06-26配偶不用还
(2026)黑06民终175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04-17配偶要还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16)黑0603民初1238号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16-07-15配偶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