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09民终1012号
父母为儿子、儿媳购房出资,儿子认可借款,妻子否认并主张赠与。二审认为结婚多年后出资,未能充分证明系夫妻共同借款的,一般认定赠与;仅儿子单方借条及证人证言不足以证明与夫妻二人存在借贷关系。对照婚后多年出资与单方借条的证明标准。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阜新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结婚多年后父母为儿子、儿媳购置房屋出资二十二万余元,妻子否认借款、主张赠与。阜新中院认为:近亲属之间,父母为子女夫妻购置房屋出资,若未能充分举证证明系夫妻二人共同借款,则一般应认定出资为赠与;仅儿子单方借条及证人证言,不足以证明父母与夫妻二人存在借贷关系((2024)辽09民终1012号)。样本仅一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
审查顺序仍是先问父母与夫妻二人之间有没有借贷合意,再问配偶是否签字或追认。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1012号从赠与推定收口,配偶否认后单方借条不足以约束。与上海相比,阜新未见单独抬高父母证明标准的成文表述,但儿子一方认可不能替代配偶否认。与北京二中相比,婚后多年购房情境下更先写赠与推定。
辖区内存在因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2024)辽09民终1012号:妻子否认借款、主张赠与,仅依据儿子单方出具的借条及证人证言,不足以证明父母与夫妻二人存在借贷关系,驳回要求妻子共同偿还的请求。
父母为儿子、儿媳购置房屋出资,婚后多年才主张是借款,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妻子抗辩:出资是赠与;我只在儿子出具的借条上不知情,也没有签字。
法院先看这笔钱在父母与夫妻二人之间算不算借款。近亲属之间转账,不能仅凭儿子一方认可就认定夫妻二人共同负债。结婚多年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若不能充分证明系夫妻二人共同借款,较常按赠与处理。
再看妻子要不要还。妻子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也不认可借款的,仅凭儿子单方借条和证人证言,通常不足以证明父母与妻子之间存在借贷合意。第一问站不住,对妻子的共还请求不予支持。
阜新只有一家中院样本。
婚后多年购房出资,举证不足按赠与。(2024)辽09民终1012号:父母为儿子、儿媳购房出资,儿子认可借款,妻子否认并主张赠与;法院认为结婚多年后出资,未能充分证明系夫妻共同借款的,一般认定赠与;仅儿子单方借条及证人证言不足以证明与夫妻二人存在借贷关系,维持驳回对妻子的诉请。
读阜新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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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儿子、儿媳购房出资,儿子认可借款,妻子否认并主张赠与。二审认为结婚多年后出资,未能充分证明系夫妻共同借款的,一般认定赠与;仅儿子单方借条及证人证言不足以证明与夫妻二人存在借贷关系。对照婚后多年出资与单方借条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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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4)辽09民终1012号 |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9-18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8)辽0904民初682号 |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9-25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辽0902民初1416号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7-23 | 支持 |
| (2024)辽0902民初968号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6-26 | 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