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冀10民终1374号
案涉借款已被生效判决确认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上诉否认共债属性。二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生效判决确认的用途事实,维持两被告偿还义务。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廊坊怎样用「另案已确认用途」直接支撑配偶共同偿还,而不再从零开始争论钱花到哪里。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里的还款义务人,避免只记住「临时出借」或「用途清楚」等说理用语。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把握廊坊中院思路:未明示赠与时较常按出借,再审查用途;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廊坊中院目标样本五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
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借赠默认表述分散,须结合有无借条、补条时点与配偶是否知情逐案阅读。款项用于夫妻购房、配偶认可收款事实的,说理中可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18)冀10民终2040号),但该样本二审主文仍不支持配偶,读廊坊必须以主文义务人为准。仅有子女认可、配偶否认且举证不足的,可驳回借贷主张((2021)冀10民终5729号:单方借条不能作为民间借贷证据)。补条、交付或债权凭证均站不住时,整案驳回((2025)冀10民终954号)。
审查顺序是先问借贷是否成立,再问未签字配偶应否共还;廊坊更常审查父母与配偶之间有没有借贷合意。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的,本批已见 B 档:交付时合意不足、事后补条且配偶不认(954号、5729号)。与上海相比,廊坊把审查重心更多放在配偶与出借人之间有没有借贷合意,效果上接近上海式第二问从严;与北京相比,本批中院二审均不支持配偶。
辖区内存在因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已见主要落在 B 档(5729号:单方借条不足以证明民间借贷;954号配偶侧意思空白、债权凭证不足)。
廊坊更常从购房、建房或还贷用途往第二问推:款项流入夫妻共有房屋或共同生活时,未签字配偶仍可能被判共还。
以(2018)冀10民终2040号为例(配偶担责:不支持)。二审写:「虽然董莉主张王岩松所提供的借据上没有董莉签名,且亦主张未得到其追认,但董莉认可王德芬支付款项的事实,且所涉款项系用于王岩松、董莉夫妻共同购房,应当认为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夫…」第一问与第二问怎样衔接,看这类句子比看标签清楚。
证据不足时,廊坊更常因「只有子女认账、配偶侧意思空白」不支持对配偶的请求;反过来,购房用途与产权利益对得上时,未签字配偶仍可能共还。本市提要可记作: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多家中院分叉。下列切口按样本出现频次挑选,案号用于打开全文,不用于数支持率。
购房用途可扩至配偶共还。(2018)冀10民终2040号(配偶担责:不支持)写:「虽然董莉主张王岩松所提供的借据上没有董莉签名,且亦主张未得到其追认,但董莉认可王德芬支付款项的事实,且所涉款项系用于王岩松、董莉夫妻共同购房,应当认为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夫妻共…」
读廊坊判决时,以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为准。说理里写了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只判子女一人的,按主文理解:配偶不用还。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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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案涉借款已被生效判决确认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上诉否认共债属性。二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生效判决确认的用途事实,维持两被告偿还义务。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廊坊怎样用「另案已确认用途」直接支撑配偶共同偿还,而不再从零开始争论钱花到哪里。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里的还款义务人,避免只记住「临时出借」或「用途清楚」等说理用语。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廊坊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终审如何把配偶列为还款义务人。
父母持儿子事后补签的借条起诉子女与配偶偿还多年转账款项。二审强调出借人应提供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转账跨度长、补签借条距转账多年,且缺乏期间曾向配偶主张权利的证据,未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廊坊在第一问借贷关系本身不牢时,怎样整案驳回而不进入用途共还。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是否已不列配偶为还款义务人,避免把说理里的批评误读成仍判共还。
出借人持子女单方借条起诉要求配偶共还,并称借款曾用于提前清偿房屋按揭。二审认为配偶未签字、亦无追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与配偶达成借贷合意;即便有还贷事实,仍不足以单独推出配偶必须共还,遂未支持对配偶的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廊坊怎样坚持「用途清楚也替代不了配偶侧合意」。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是否已不列配偶为还款义务人,避免把说理里的批评误读成仍判共还。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8)冀10民终2040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29 | 支持 |
| (2021)冀10民终5729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9 | 支持 |
| (2025)冀10民终954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4-14 | 不支持 |
| (2025)冀10民终2669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7-23 | 不支持 |
| (2026)冀10民终1374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6-05-19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冀1082民初1626号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19-07-19 | 支持 |
| (2023)冀1082民初4059号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23-07-02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冀1025民初1891号 | 大城县人民法院 | 2019-09-10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