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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的相关判决只有 2 件,可能不具代表性;结论以该院为准。「全部判决」另列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作对照。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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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判配偶一起还」

判配偶一起还 3/4(75%) · 同类事实出现过相反结论,个别事实需单独看

读完本页,可对照上饶中院已见路径。本中级法院检索到的相关判决只有 2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上饶相关判决 4 件(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与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与本题无关 0 件另列。

结论

上饶相关判决只有 4 件,样本有限。审查顺序是先问有无借条等债权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合意,再问赠与抗辩是否举证,最后看借款去向与用途。有借条或共同签名借条的,认定借贷并判配偶一起还;借条由子女单方出具但款项去向与用途清楚的,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借据等债权凭证且未证明借贷合意的,二审援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按婚后父母购房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配偶不用还。分歧落在有无债权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合意。

做法不统一,需逐案看相关判决 4 件(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2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2 件)。担责分布:配偶要还 3 件、配偶不用还 1 件。相关判决不足 5 件,且同一中院结论相反,样本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做法不统一。

该院做法未统一,建议逐份阅读下列判决,并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共 4 件(相关判决 4 件/与本题无关 0 件)。相关判决内部分布:配偶要还 3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0 件、配偶不用还 1 件。

样本有限,不足以概括全市做法。上饶只有一家中院(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中二审 2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2 件。

判配偶一起还的 3 件:(2018)赣11民终2312号,父母汇款 1000000 元给儿子,其中 339900 元购车登记在儿媳名下,两审均按夫妻共同债务判儿媳蒋婷婷一起还 339900 元;一件父母为儿子、儿媳购房出资首付 930000 元,借条由二人共同签名,婺源县法院判儿媳杨平鸽共同偿还本息;一件父亲为女儿、女婿购买学区房出资首付 100000 元,借条由女儿单方出具,广信区法院按借款去向及用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判女婿陈某共同归还。不判配偶一起还的(2022)赣11民终2527号,父母为儿子、儿媳婚后购房及装修转账 470500 元,无借据等债权凭证,二审援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认定婚后父母购房出资一般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判儿媳江志红不用还。

同一中院内部结论相反:(2018)赣11民终2312号判儿媳一起还,(2022)赣11民终2527号判儿媳不用还,区分点在有无借条等债权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合意。

法院通常怎样一层层审查

第一步,看有无债权凭证与借贷合意。有借条或共同签名借条的,认定借贷并判共同债务((2018)赣11民终2312号);无借据且未证明借贷合意的,按婚后父母购房出资的一般规则处理((2022)赣11民终2527号)。

第二步,看赠与抗辩的举证。主张赠与但未举证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2018)赣11民终2312号、(2020)赣1130民初64号)。

第三步,看借款去向与用途。借条虽由子女单方出具的,可依借款去向及用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024)赣1104民初4008号)。

没有书面约定时的走法:按借款,见(2018)赣11民终2312号(有借条加转账,法院否定赠与后按借款);按赠与,见(2022)赣11民终2527号(援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债权凭证的按借款判一起还,无凭证的按婚后赠与判不用还

上饶只有一家中院样本。该院二审两件相关判决结论相反。

有借条加转账、款项用于夫妻购车,判一起还。(2018)赣11民终2312号:二审认定父母汇款中 339900 元的借款事实有借条和转账凭证证明,用于购车并登记在儿媳名下,属夫妻共同债务,判儿媳一起还。

借条单方出具、去向用途清楚,判一起还。(2024)赣1104民初4008号:广信区法院以借条、转账凭证证明借贷,又依借款去向及用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判女婿陈某共同归还 100000 元。

无借据、未证明借贷合意,按婚后赠与不用还。(2022)赣11民终2527号:二审认为仅有款项交付不足以证明借贷,需有借贷合意和债权凭证,援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认定婚后父母购房出资一般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维持驳回。

共同签名借条,配偶一起还本息。(2020)赣1130民初64号:婺源县法院以二人共同签名借条认定共同借款,判儿媳杨平鸽共同偿还本金 930000 元及利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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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22)赣11民终2527号

父母婚后向儿媳转账资助购房,无借据、无借贷口头约定;法院认为款项交付在儿子婚后购置鄱阳新天地小区房产之后,依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无约定时按赠与处理,不构成借贷法律关系。精读这份,是为了看上饶怎样处理「仅有转账、无合意证据」的婚后购房出资。

(2018)赣11民终2312号

子女向父母借款 33.99 万元有借条,用于购买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凯迪拉克轿车;配偶主张赠与但两审均未举证,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借贷成立后,购车用途怎样落到配偶一起还。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4)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2)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18)赣11民终2312号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12-25配偶要还
(2022)赣11民终2527号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12-14配偶不用还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24)赣1104民初4008号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2024-08-27配偶要还

婺源县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是否要还
(2020)赣1130民初64号婺源县人民法院2020-05-20配偶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