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13民终2916号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支持配偶部分清偿,金额区分取决于双方认可范围及证据强度。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争点、认定顺序与结果见上文;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标签。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父母出资地图
判配偶一起还 0/8(0%)
读完本页,可对照宿迁中院在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共还问题上的审查步骤与已见判决;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宿迁相关判决 8 件(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5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3 件);与本题无关 0 件。
宿迁共 8 件判决,全部为相关判决,判配偶一起还 0/8,8 件均不用还。审查落在出资时有没有借贷合意: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出资人拿不出证据证明出资当时已明确表示系借款的,按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借条由子女单方事后补打、无配偶签字确认的,不足以证明对配偶的借贷合意;在子女离婚诉讼前后补打的借条,法院明确质疑其真实性。配偶一方未签字、未追认、款项未直接向其交付的,法院常以「父母出首付符合本地风俗」「借条形式不合常理」否定借贷。8 件主方向占比 100%,做法统一。
做法一致相关判决 8 件(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5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3 件),判配偶一起还 0/8(配偶要还 0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0 件、配偶不用还 8 件),偏向配偶一侧占 8/8,主方向占比 100%,且无相反的高阶裁判,记为做法一致。宿迁中院二审 5 件全部不判配偶一起还;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3 件同样不判配偶一起还。8 件均无相反判决。
宿迁共纳入 8 件判决,全部为相关判决,无排除的与本题无关的判决。相关判决 8 件中判配偶一起还 0/8:配偶要还 0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0 件,配偶不用还 8 件。宿迁只有一家中院,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5 件,全部不判配偶一起还: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出资人拿不出证据证明出资当时已明确表示系借款的,按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借条由子女在两次离婚诉讼前后补打、无配偶签字,或借条无法认定形成时间、还款计划仅子女一人签名,或借条系打印制式、配偶签字由子女代签的,二审均以借贷关系真实性存疑维持一审驳回。代表案(2019)苏13民终2916号、(2021)苏13民终1157号。
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3 件,同样不判配偶一起还:法院以父母出首付符合本地风俗、感情尚好时未让配偶签字有悖常理、原告自认「如果不离婚,我不会起诉的」为由,认定赠与具有高度盖然性;或借条与生活常理不符、无法排除赠与可能;或借条落款时间与实际形成时间不符、期间儿媳已提起离婚诉讼。代表案(2019)苏1323民初5313号、(2021)苏1302民初1521号。
8 件中,一审与二审结论相反的一件:一审曾判儿媳对 175000 元本息一起还,二审撤销该判项,改为不用还(以生效主文为准)。
第一步审查出资时有没有借贷合意。父母主张出资系借款的,须举证证明出资当时已明确表示系借款;拿不出这类证据的,按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19)苏13民终2916号、(2021)苏13民终1157号)。
第二步审查借条能否对配偶产生效力。借条由子女单方出具、无配偶签字、出具时间与离婚诉讼前后重合的,不足以认定交付时双方存在借贷合意((2018)苏13民终4867号、(2021)苏1302民初1521号)。
第三步审查借条的形式与形成过程。打印制式借条、配偶签字由子女代签、双方对借条形成过程陈述矛盾的,法院对借条真实性存疑,这类案件均未认定借款((2020)苏13民终2323号、(2021)苏13民终914号)。
第四步结合本地风俗与当事人陈述判断给付时的真实意思。父母出首付符合本地风俗、原告自认「如果不离婚,我不会起诉的」,被用作认定赠与的依据((2019)苏1323民初5313号、(2020)苏13民终2323号)。
没有书面约定时的走法:8 件中,无借条或借条未被采信的,一律按赠与或不认定借贷处理;有借条但由子女单方出具、无配偶签字的,也未认定对配偶的借贷((2020)苏13民终2323号)。
宿迁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仅作对照。
无明确表示借款,按旧解释二十二认定赠与。(2019)苏13民终2916号(配偶不用还)写:「在购房过程中,张某共计向吴某汇款135000元用于支付或偿还涉案购房首付款,因张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当时已明确表示所汇款项系借款,故根据上述规定,应认定上述出资系张某对张汉龙、吴某夫妻二人的赠与。」
离婚起诉后补打、无配偶签字的借条不足以认定借贷合意。(2021)苏13民终1157号(配偶不用还)写:「该借条系张金刚事后补打,且系在王光林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之后补打,借条上亦无王光林签字,故不足以认定在涉案款项交付时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感情破裂期补条的,借贷关系真实性存疑。(2018)苏13民终4867号(配偶不用还)写:「袁梅提供的袁瑞辰向其出具的所有借条、欠条均是在袁瑞辰与王雪艳婚姻关系恶化即袁瑞辰第一次起诉离婚前不久及袁瑞辰第二次起诉离婚之后补打……其条据所反映的借款关系真实与否与王雪艳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具有重大关联,袁梅亦认可是在袁瑞辰与王雪艳感情破裂的情况下让袁瑞辰补打借条,并非当时出具,亦无王雪艳的签字确认,故该借款关系的真实性存疑。」
该院内部未见结论相反的相关判决:二审 5 件方向一致,均不判配偶一起还。(2019)苏13民终2916号二审与一审结论相反,已在结论部分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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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支持配偶部分清偿,金额区分取决于双方认可范围及证据强度。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争点、认定顺序与结果见上文;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标签。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未支持配偶一起还的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未支持配偶一起还的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材料背景含离婚或事后补签因素。未支持配偶一起还的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未支持配偶一起还的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宿迁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18)苏13民终4867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08 | 配偶不用还 |
| (2019)苏13民终2916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配偶不用还 |
| (2020)苏13民终2323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1 | 配偶不用还 |
| (2021)苏13民终914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0 | 配偶不用还 |
| (2021)苏13民终1157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2 | 配偶不用还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1)苏1302民初1521号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5-18 | 配偶不用还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19)苏1323民初5313号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4-30 | 配偶不用还 |
| (2020)苏1323民初5162号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2020-12-30 | 配偶不用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