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06民终233号
儿子婚后一个月父母付婚房首付,2019年又代还剩余房贷,均无当时借据;儿子去世后父母起诉儿媳。法院比对双方其他借款均出具借据、购房出资却从未补条且长期未催要,结合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将两笔大额出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驳回对该部分请求;对有借据、儿媳认可的83900元判其偿还。对照无借据婚房出资与有借据借款在同一案中的不同处理。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鄂尔多斯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1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鄂尔多斯中院目标样本1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已见按赠与或共同财产规则收口(如(2022)内06民终233号)。
借贷合意与赠与意思都缺少直接证据时,鄂尔多斯对婚后购置婚房的大额出资更常落到赠与一侧:父母为已婚子女付首付款、代还剩余房贷,房屋合同登记在夫妻名下、当时未出具借据、多年未主张返还的,可依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22)内06民终233号)。这与父母一方主张「临时性资金出借」的单方说法并不当然冲突——法院用「其他往来均出具借据、购房出资却从未补条」来反证赠与推定。审查顺序通常是:先问有无借据及多年是否主张返还,再适用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推定赠与。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鄂尔多斯未见父母作债权人须单独抬高证明标准的成文表述,但在无借据婚房出资上比上海更常直接引用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推赠与。与北京相比,同向于「婚后出资意思不明时先看赠与推定」,而非先按临时出借再问用途应否共还。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担责」为独立说理主线、且主文整体不支持配偶担责的中院判决。同院唯一中院样本(2022)内06民终233号对无借据的婚房出资按赠与驳回,但对有借据、儿媳认可的83900元仍判儿媳偿还,配偶担责记为支持。
儿子2014年7月登记结婚,次月父母付婚房首付款;此后多年父母又为该房代还一笔房贷。儿子意外去世后,父母起诉儿媳,要求偿还全部出资。儿媳抗辩婚房系父母赠与。
法院先看大额购房出资当时有没有借据、有没有催要记录。双方其他借款在2019年曾三次出具借据,唯独购房相关出资从未补条,长期未主张,与「借款」习惯不符。再看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婚后为双方购置房屋、合同写在夫妻名下、出资意思不明时,按常理推定赠与。借据齐全、金额较小的已确认借款,另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鄂尔多斯只有一家中院样本。
婚后购房大额出资无借据,推赠与。(2022)内06民终233号——首付款178024元、代还房贷111416.27元。
有借据、双方认可的小额借款,判儿媳偿还。同案83900元。
读鄂尔多斯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说理写「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仅判一方偿还的,按主文记配偶担责。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结论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新标签打开说明页,页内为整理正文;文末可核对外站发布页。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儿子婚后一个月父母付婚房首付,2019年又代还剩余房贷,均无当时借据;儿子去世后父母起诉儿媳。法院比对双方其他借款均出具借据、购房出资却从未补条且长期未催要,结合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将两笔大额出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驳回对该部分请求;对有借据、儿媳认可的83900元判其偿还。对照无借据婚房出资与有借据借款在同一案中的不同处理。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2)内06民终233号 |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2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1)内0622民初4332号 |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 2021-11-29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3)内0624民初2222号 |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2024-02-01 | 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