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冀03民终108号
父亲持儿子婚后补签的《借条》起诉,要求儿子与儿媳共同偿还 250 万元。二审认定儿子认可借条内容、父子借贷成立,但配偶未签字,所涉款项大多形成于儿子婚前向开发商付款等个人购房支出,维持一审仅判儿子偿还、驳回对儿媳的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秦皇岛怎样处理「父子借贷成立」与「配偶未签字、款项婚前形成」并存的情形。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秦皇岛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2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秦皇岛中院目标样本2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双方都缺少配偶签字的共债书面安排时,秦皇岛可见两种结果:父母持子女事后出具的借条起诉、配偶未签字但借条所载款项大多形成于子女婚前或指向儿子个人购房支出的,可只判子女偿还、驳回对配偶的请求((2026)冀03民终108号);父母主张大额借款用于配偶购买门市、但配偶举证该门市系其母亲出资购买的,再审对配偶就购房借款共同偿还的主张未予支持,维持此前判决((2017)冀03民再50号)。
审查顺序通常是:先问借贷是否成立,再问配偶应否共还。子女认可借条内容、父母能证明付款过程的,可认定父子之间借贷成立,但配偶未签字、款项又主要形成于婚姻关系建立之前或指向儿子个人财产的,不一定及于配偶。大额借款主张用于配偶购房的,债权人还须证明款项实际流向与购房付款时间、金额相吻合;配偶能证明房屋系他人出资购买的,可否定关联。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的,本批已见:B(交付时合意不足、事后补条且配偶不认,如(2017)冀03民再50号、(2026)冀03民终108号)。与上海相比,秦皇岛(2026)冀03民终108号对婚后补签、配偶未签字的借条,未见一律按赠与处理,而是先认定父子借贷、再因配偶无合意而不及配偶。与北京相比,未见「未明示赠与即按临时出借」的统一表述。
辖区内存在因配偶未在借条上签名、所涉款项形成于婚姻关系建立之前或指向子女个人购房支出、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2026)冀03民终108号:父亲持儿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儿子与儿媳共同偿还 250 万元;二审认定儿子认可借条内容、父子借贷成立,但借条形成于儿子婚后、配偶未签字,且所涉款项大多形成于儿子婚前向开发商、POS 机付款等个人购房支出,维持一审仅判儿子偿还、驳回对儿媳的请求。(2017)冀03民再50号再审亦未支持王桂香要求儿媳就四季青门市购房借款共同偿还的主张,维持(2015)秦民终字第195号判决。
父母持子女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共同还款。儿媳常见抗辩:我没签过字;借条是后填的;钱是你婚前给儿子买房花的,跟我没关系。
法院先看父子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儿子认可借条所载事实、父母能提交付款凭证的,可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即便儿子辩称曾在空白纸上签名、亦未举证推翻借条真实性。(2026)冀03民终108号中,儿子认可借条内容,二审维持判令儿子偿还。
借贷成立后,才问儿媳要不要一起还。配偶未在借条上签字、款项形成于婚前或指向儿子个人购房支出的,可不支持对配偶的请求。同上案中,借条虽形成于婚后,但配偶未签字,所涉款项大多形成于儿子婚前购房期间,故仅判儿子偿还。
父母主张借款用于儿媳购房、金额巨大的,还须证明款项流向与购房时间吻合。配偶能证明房屋系其母亲出资购买的,可否定关联。(2017)冀03民再50号中,王桂香主张借款用于袁新冬、孙静购买四季青门市,但孙静举证该门市系其母亲出资购买,再审对王桂香要求孙静共同偿还的主张未予支持。
秦皇岛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父子借贷成立,配偶未签字且款项指向婚前个人购房的,只判儿子还。(2026)冀03民终108号:儿子认可婚后补签借条,父子借贷成立;配偶未签字,款项大多形成于婚前购房支出,维持仅判儿子偿还。
债权人证不出款项用于配偶购房的,不支持配偶共还。(2017)冀03民再50号:主张借款用于购买四季青门市,配偶举证该门市系其母亲出资购买,对配偶共同偿还的主张未予支持。
读秦皇岛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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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持儿子婚后补签的《借条》起诉,要求儿子与儿媳共同偿还 250 万元。二审认定儿子认可借条内容、父子借贷成立,但配偶未签字,所涉款项大多形成于儿子婚前向开发商付款等个人购房支出,维持一审仅判儿子偿还、驳回对儿媳的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秦皇岛怎样处理「父子借贷成立」与「配偶未签字、款项婚前形成」并存的情形。
祖母持儿子出具的借条起诉,主张借款用于儿子、儿媳购买四季青门市。再审认定儿子认可借条,但配偶举证该门市系其母亲出资购买,对要求配偶共同偿还的主张未予支持,维持原判。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债权人称款项用于配偶购房时,配偶怎样用实际出资来源反驳。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7)冀03民再50号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19 | 不支持 |
| (2026)冀03民终108号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6-03-11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5)海民初字第474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5-04-09 | 支持 |
| (2017)冀0302民初12166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7-12-28 | 支持 |
| (2018)冀0302民初7080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8-11-30 | 支持 |
| (2019)冀0302民初7736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9-09-20 | 不支持 |
| (2019)冀0302民初8407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9-11-11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