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02民终72号
退休父母售房、贷款为子女夫妻购房及商铺出资,子女 2023 年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性质。二审认为借条构成事后追认,父母出资除明确赠与外应视为临时性出借,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事后借条加否定默示赠与。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克拉玛依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3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克拉玛依中院目标样本3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亦见按出借或转账举证分配认定借贷(如(2020)新02民终26号、(2025)新02民终72号)。
双方都缺少出资当时书面约定时,克拉玛依可见: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子女事后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性质的,可认定为借贷而非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下的默示赠与,并判配偶共同偿还((2025)新02民终72号);配偶知晓大额出资、款项用于夫妻共同购房的,亦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2020)新02民终26号)。父母除明确赠与外,出资可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72 号说理)。夫妻在借据上共同签字、借款用于购置婚内家庭房产的,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已举证证明借款本息清偿完毕的,驳回对父母一方的诉讼请求((2026)新02民终126号)。
审查顺序通常是:先问出资或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合意,再问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购房或共同生活,最后才落到配偶应否共还及是否已清偿。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的,本批已见:A(交付时不能证明配偶知道这是借贷,如(2026)新02民终126号)。有借条或能固定合意仍判共还/配偶偿还的对照,见(2020)新02民终26号、(2025)新02民终72号等。与上海相比,克拉玛依在 72 号更明确否定「婚后父母出资无约定即赠与」的单一适用。与北京相比,共签借据时配偶责任较直接;126 号则显示即便共签,清偿完毕仍可驳回起诉。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担责」为独立说理主线的判决。26 号、72 号均判配偶共还。
父母为子女夫妻购房出资,或子女夫妻共同向父母借款买房;婚姻矛盾激化后父母起诉要求偿还。配偶抗辩多为赠与、对借款不知情,或主张债务已清偿。
法院先看借贷合意。子女事后出具借条确认购房款项为借款的,可构成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共债规则(72 号)。仅有父母出资、配偶参与借款还款过程且知晓的,也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26 号)。
借贷成立时,再问用途与清偿。款项用于购置婚内家庭房产、服务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在借据上共同签字、载明购房用途的,借款本金可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26 号)。配偶一方举证证明子女已向父母转账远超诉请金额、足以覆盖涉案借款的,可驳回父母的诉讼请求(126 号)。
克拉玛依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配偶知情、购房用途判共债。(2020)新02民终26号: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及偿还他人借款用于购房;配偶知晓并参与借款还款过程;认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部分为共同债务,判夫妻共同偿还(另按笔区分个人债务部分)。
事后借条确认、否定默示赠与。(2025)新02民终72号:子女 2023 年出具借条确认购房及商铺出资为借款;父母系退休老人售房贷款筹措资金;结合公序良俗认定出资为临时性出借而非赠与,判配偶共同偿还。
夫妻共签借据、但已清偿驳回起诉。(2026)新02民终126号:夫妻在借据上共同签字,借款 53.5 万元专项用于购置婚内家庭房产,本金属夫妻共同债务;但子女向父母累计转账 101.5 万元足以覆盖诉请本金,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父母诉讼请求。
读克拉玛依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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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父母售房、贷款为子女夫妻购房及商铺出资,子女 2023 年出具借条确认借款性质。二审认为借条构成事后追认,父母出资除明确赠与外应视为临时性出借,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事后借条加否定默示赠与。
父母支付首付款及替还他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购房;配偶知晓并参与还款过程。二审认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部分为共同债务,并按笔区分个人债务。对照配偶知情参与怎样牵动共债认定。
夫妻在借据上共同签字,借款 53.5 万元用于购置婚内家庭房产,本金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子女向父母转账 101.5 万元足以清偿诉请本金,驳回父母请求。对照共签共债情形下已清偿抗辩怎样收口。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0)新02民终26号 |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23 | 支持 |
| (2025)新02民终72号 |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4-11 | 支持 |
| (2026)新02民终126号 |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6-06-23 | 不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新0203民初1323号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2019-10-06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3)新0204民初501号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不支持 |
| (2023)新0204民初502号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