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08民终938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未签字时法院仍判共还的事实组合。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把握营口中院思路:未明示赠与时较常按出借,再审查用途;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营口中院目标样本4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样本内无书面时的借赠默认尚不清晰,须结合有无借条、补条时点与配偶是否知情逐案阅读。借贷合意与赠与意思都缺少直接证据时,营口中院样本仅五件,未见清晰借赠默认表述,须以逐案主文为准。样本四件未支持配偶担责、一件支持,但各案争点集中在借贷是否成立、款项用途与夫妻债务规则适用,信号标注未抽出统一的「未明示时按借还是按赠」表述,不能归纳全市默认线。
审查顺序:先问父母与子女之间算不算借款,再问未签字配偶应否共还。第二问看配偶是否签字、是否追认、款项是否用于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证据弱、仅有子女单方材料或另案已处理财产关系的,可能驳回对配偶的请求。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营口未见成文「父母债权人更高证明要求」,样本也不足以显示与上海式从严相当的审查强度;与北京相比,样本太少,看不出「未明示赠与→临时出借」的系统表述。(2025)辽08民终938号等支持组合与(2021)辽08民终37号等不支持组合并存;另有再审材料须与二审主文分开读,不能把基层或再审口径直接写成营口中院通论。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担责」为独立说理主线的判决。样本中可见判令配偶分担还款的案件,须以主文义务人为准。
营口较少先写一长段「父母债权人证明标准」,而更直接问:这钱是不是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所负;并核对出资当时合意。
以(2019)辽08民终454号为例(配偶担责:不支持)。二审写:「关于上诉人吴亚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因吴亚萍与卜宝贵系夫妻关系,且大石桥市天禄商贸有限公司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故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一问与第二问怎样衔接,看这类句子比看标签清楚。
证据不足时,营口更常因「出资当时合意说不清」不支持对配偶的请求;反过来,购房用途与产权利益对得上时,未签字配偶仍可能共还。本市提要可记作: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样本归一口中院,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下面按本院已出现的说理切口举例,不另贴倾向标签。
购房用途可扩至配偶共还。(2019)辽08民终454号(配偶担责:不支持)写:「关于上诉人吴亚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因吴亚萍与卜宝贵系夫妻关系,且大石桥市天禄商贸有限公司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故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看出资当时有无借贷合意。(2025)辽08民终938号(配偶担责:支持)写:「鉴于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系母女关系,原告出资的真实意思,应当以出资当时的意思表示为准。」
读营口判决时,以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为准。说理里写了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只判子女一人的,按主文理解:配偶不用还。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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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未签字时法院仍判共还的事实组合。
母亲主张 198000 元房屋首付款为借款并要求子女与配偶共同偿还。二审查明借条仅有子女签名、出具时配偶不在场,母亲未能证明与配偶之间存在借贷合意或配偶知悉该款为借款,维持驳回其诉讼请求。对照「无配偶签名的事后借条」在营口能否带动共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购房用途与产权利益如何带动共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二审写明「本案中,根据席亮上诉状中陈述内容“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女儿王懿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上诉人确实对上诉人与王懿共同经营的公司有过资金上的支持。」,未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对照不支持对配偶请求时主文义务人。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1)辽08民终37号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9 | 支持 |
| (2025)辽08民终275号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4-23 | 支持 |
| (2024)辽08民再140号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5-28 | 不支持 |
| (2025)辽08民终938号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11-24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