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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样本仅 3 件,可能不具代表性;结论以中院为准。「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作对照。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父母出资地图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利配偶

读完本页,可对照永州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3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结论

永州中院目标样本3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未表明要归还、事后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子女单方补签借条的,适用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认定赠与,驳回父母请求((2018)湘11民终1622号)。同批另有配偶本人出具借条并被主文判令偿还的案件:(2015)永中法民一终字第246号中,儿媳吕青华向公婆出具180万元借条,二审认定借贷成立,并依夫妻内部协议改判由吕青华个人偿还。2434号系执行异议,争点不在父母出资性质。

审查顺序通常是:先问出资当时父母和子女(或配偶)有没有借款合意,再看子女事后借条是否可信、配偶有没有签字或追认,以及主文列明的偿还义务人。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的,本批已见:B(交付时合意不足、事后补条且配偶不认,如(2018)湘11民终1622号)。与上海相比,永州在1622号同样重视离婚前后补签的可信度。与北京相比,1622号直接动用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赠与推定;246号则因配偶本人出具借条,主文判配偶偿还。

辖区内存在因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已见主要落在B(如(2018)湘11民终1622号)。(2018)湘11民终1622号写明,出资时未明确系借款,子女事后单方补签借条时配偶不知情,借条已被另案不予认定,不能证明出资时存在借贷合意,原判认定赠与并无不当。读永州须以主文义务人为准。

法院通常怎样一层层审查

父母为子女买房出钱,婚姻出问题后主张是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常说:当时没说要还;借条是子女单方写的、我没签。也有案件里,配偶本人出具了借条,再抗辩受胁迫或否认真实意思。

法院先看出资当时有没有借款合意。仅有子女事后补签、配偶不知情、又发生在夫妻反目之后的,借条可信度低;出资时未要求归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下的赠与推定更常成立(1622 号)。

配偶本人出具借条且未能证明受胁迫或已撤销的,法院可认定父母与该配偶之间借贷成立,并按借条与夫妻内部约定确定由谁偿还(246 号)。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资无合意按赠与

永州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配偶出具借条,主文判配偶偿还。(2015)永中法民一终字第246号:吕青华向公婆出具 180 万元借条;二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该款属婚姻存续期间所借,但夫妻协议约定由吕青华个人承担且公婆予以认可,改判由吕青华偿还 180 万元及利息。

出资无合意 + 单方补签。(2018)湘11民终1622号:出资时未约定借款,子女事后单方补签借条时配偶不知情,认定赠与,驳回父母请求。

执行异议背景,争点不同。(2018)湘11民终2434号:讨论夫妻共有房产能否因一方对外债务被执行,争点不在父母出资借赠;对照父母出资样本时须单独读。

读永州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说理出现「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仅判一人的,以主文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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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18)湘11民终1622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是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未,未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永州在合意不足、单方补签或赠与能够成立时,怎样驳回对配偶的共还请求。说理关键句指向:本案中,上诉人主张为被上诉人交付10万元给被上诉人购房系借贷行为,在被上诉人承认收到钱款的情况下,上诉人还应当举证在出资时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

(2015)永中法民一终字第246号

儿媳吕青华向公婆出具180万元借条(含售房款等),抗辩受胁迫。二审认定借贷成立,并依夫妻内部协议改判由吕青华个人偿还180万元及利息。争点、认定顺序与结果见上文;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标签。精读这份,是为了看永州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2018)湘11民终2434号

本案是夫妻共有房产的执行异议,争点在共有房产能否因一方对外债务被执行,而不是父母出资到底算借还是赠。精读这份,是为了把永州执行样本与父母出资借贷样本区分开,避免用执行分配规则去误读借赠与共还审查。读时以终审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与金额为准,勿只记说理里的概括用语。本案争点、法院认定顺序、决定性事实与精读目的见上文完整表述。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8)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3)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5)永中法民一终字第246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07-22不支持
(2018)湘11民终1622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09-03不支持
(2018)湘11民终2434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12-10支持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3)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8)湘1103民初944号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04-19不支持
(2017)湘1103民初4280号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05-29支持
(2018)湘1103民初1483号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12-25支持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5)零民重初字第15号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6-03-10支持
(2015)零民重初字第17号原告黄丽文、赵刚与被告黄艳南、罗梓月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6-03-17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