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川05民终1105号
父母为子女夫妻购车支付十余万元相关费用,夫妻主张系父母赠与。二审适用赠与事实须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夫妻举证不能,认定系临时性资金出借,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泸州「未明示赠与按出借」与配偶共还怎样衔接。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泸州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2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泸州中院目标样本2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亦见按出借或转账举证分配认定借贷(如(2019)川05民终1105号)。
双方都缺少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书面证据时,泸州可见「未明示赠与则按临时性出借」:父母为子女购车出资、子女夫妻抗辩赠与但达不到高度证明标准的,可认定借贷并判夫妻共同偿还((2019)川05民终1105号)。另一件(2019)川05民终281号中,二审维持一审主文:债务人高元璋偿还65000元、配偶李蕾偿还15000元;就争议的5万元婚前借款,法院依解释(二)第二十三条未判配偶就该笔共还,但案件整体仍判配偶就部分金额还款。
审查顺序:先确定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证明用于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再适用婚前债务规则或夫妻共同债务规则。配偶主张口头赠与的,泸州适用高于一般事实的证明标准,举证不能则按出借处理。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泸州在购车出资场景同样把赠与抗辩的证明责任放在配偶一方。与北京二中「未明示赠与按临时出借」的表述相近;婚前债务能否及于配偶,须逐笔对照主文义务人。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担责」为独立说理主线的中院判决。
父母为子女夫妻购置车辆支付首付款、保险等费用,或子女婚前为购房筹集资金,事后发生争议。配偶常抗辩:父母出资是赠与;婚前借款与己无关。
婚姻存续期间的父母出资,法院先看有无赠与的明确意思。仅有转账的,父母否认赠与、子女夫妻又举不出赠与合意证据的,可结合司法解释关于赠与事实证明标准较高的规定,认定系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夫妻负有偿还义务((2019)川05民终1105号)。
涉及婚前举债的,适用另一套规则: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配偶主张权利的,须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不能证明的,该笔可不判配偶共还,但同案其他判项仍可能判配偶偿还,须以主文为准((2019)川05民终281号)。
泸州只有一家中院样本。
婚后购车出资、赠与抗辩举证不能,判夫妻共还。(2019)川05民终1105号:父母为子女夫妻支付购车相关费用14万余元;夫妻主张赠与,未达到证明标准;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夫妻共同偿还。
分笔认定、主文仍判配偶偿付部分金额。(2019)川05民终281号:争议的5万元发生在结婚前,不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审维持一审,高元璋偿还65000元、李蕾偿还15000元。
读泸州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婚前婚后、购车与购房须分案阅读。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结论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新标签打开说明页,页内为整理正文;文末可核对外站发布页。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父母为子女夫妻购车支付十余万元相关费用,夫妻主张系父母赠与。二审适用赠与事实须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夫妻举证不能,认定系临时性资金出借,判夫妻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泸州「未明示赠与按出借」与配偶共还怎样衔接。
债务人主张5万元婚前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抗辩该款来自配偶父母资助与自有积蓄。二审依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认为不能证明该5万元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同时维持一审主文,判高元璋偿还65000元、李蕾偿还15000元。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婚前争议金额与主文分笔义务怎样并存。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川05民终281号 |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1 | 支持 |
| (2019)川05民终1105号 |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22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5)川0522民初2802号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2025-06-24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4)川0521民初2062号 | 泸县人民法院 | 2024-06-28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9)川0502民初1158号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2019-05-09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8)川0504民初3284号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2018-10-26 | 支持 |
| (2021)川0504民初72号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2021-03-26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