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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中院与归口基层;结论以中院为准。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父母出资地图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利父母

读完本页,可把握中山中院思路:未明示赠与时较常按出借,再审查用途;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结论

中山中院目标样本4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亦见按出借或转账举证分配认定借贷(如(2017)粤20民终175号、(2020)粤20民终2504号)。借贷合意与赠与意思都缺少直接证据时,中山中院样本仅五件,未见清晰借赠默认表述,须以逐案主文为准。样本四件未支持配偶担责、一件支持,争点多落在子女单方借条能否约束配偶、款项是否真正进入夫妻共有财产链条,不能因个别案件支持共还就反推全市在未明示时较常按借处理。

审查顺序:先问借贷是否成立,再问未签字配偶应否共还。仅有子女单方借条、配偶未出具相应借条且举证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认定不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2020)粤20民终6481号写明「陈文铎并未就该款项出具相应的借条……该40230元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能证明为魏芸向魏绍杨的借款」。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中山未见成文「父母债权人更高证明要求」,但子女单方认可并不当然扩及配偶;与北京相比,样本太少,看不出稳定的临时出借默认线。

本批样本未见说理清楚的「父母与配偶无借贷合意→不支持配偶」典型判决。既有引用案件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不宜把改判利息或另案债务争议直接写成无合意免责。

法院通常怎样一层层审查

读中山,第二问分量往往重于口号式的借赠标签。钱进了夫妻的房、还是只进了子女口袋,会直接带动共还结论;并常按笔切割。

以(2020)粤20民再12号为例(配偶担责:支持)。二审写:「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为维持婚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第一问与第二问怎样衔接,看这类句子比看标签清楚。

证据不足时,中山更常因「多笔里用途对不上的部分」不支持对配偶的请求;反过来,购房用途与产权利益对得上时,未签字配偶仍可能共还。本市提要可记作: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读中山只看这一家中院即可。分节标题「购房用途可推共还」是提要,细节以案号下引文为准。

购房用途可扩至配偶共还。(2020)粤20民再12号(配偶担责:支持)写:「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为维持婚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

大额多笔时常按笔切割。(2020)粤20民终6481号(配偶担责:不支持)写:「魏绍杨主张其为陈文铎、魏芸女儿陈梓棋垫付住院费用1万元、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魏芸表示认可,但魏绍杨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于2019年8月13向儿童医院刷卡消费5000元,故一审法院仅…」

读中山判决时,以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为准。说理里写了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只判子女一人的,按主文理解:配偶不用还。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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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20)粤20民再12号

父母主张子女向长辈所借大额款项中的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配偶共同偿还;配偶抗辩该部分并非共债、本人不应承担责任。再审/二审围绕争议金额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配偶应否承担责任展开,最终判配偶就相应部分共同偿还。法院先认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再决定未签字的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中山怎样在大额借款里切开「哪一笔才是共债」,而不是整笔捆绑。

(2020)粤20民终6481号

出借人持转账与相关材料起诉子女夫妻偿还借款;部分款项去向不清,配偶否认共债。二审撤销原判后,只判子女一方偿还查清的本金及利息,驳回要求配偶共同偿还的诉讼请求。法院先认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再决定未签字的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中山在款项去向说不清、又缺少足以约束配偶的材料时,怎样把义务留在子女一侧。

(2017)粤20民终175号

长辈主张借款给儿媳用于受让股权等周转,提交转账与通话录音,要求儿媳偿还三十万元;儿媳上诉否认借贷关系。二审结合转账凭证与录音等材料,维持一审判令儿媳偿还三十万元。法院先认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再决定未签字的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中山在配偶本人确认收款及用途时,怎样维持配偶偿还义务,而不必再绕经子女共签。

(2020)粤20民终2504号

父母主张购房借款四十万元,要求子女与配偶共同偿还;配偶上诉否认共债。二审结合聊天记录、离婚协议等材料,维持一审由夫妻共同偿还四十万元。争点集中在借赠定性与配偶应否共还;法院先认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再决定未签字的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中山怎样用协商记录与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安排,支撑未另签正式借条时的共还认定。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10)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4)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7)粤20民终175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06-21支持
(2020)粤20民终2504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07-15支持
(2020)粤20民再12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10-10支持
(2020)粤20民终6481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01-15支持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4)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9)粤2071民初27566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12-25不支持
(2019)粤2071民初24773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07-24不支持
(2022)粤2071民初13213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09-15支持
(2023)粤2071民初11139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3-04-26支持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9)粤2072民初11579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11-05支持
(2023)粤2072民初10783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3-09-28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