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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中院与归口基层;结论以中院为准。点击资料与案号将在新标签打开。

父母出资地图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利配偶

读完本页,可把握南充中院思路:未明示赠与时较常按出借,再审查用途;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结论

南充中院纳入件数有限,下列只就已见组合归纳:借贷合意与赠与意思都缺少直接证据时,南充中院借赠说理并存,须分案核对。(2019)川13民终2928号、(2021)川13民终646号在借赠争点中均出现临时出借与赠与两套说理,因用途与签字组合不同,结论分化为支持或不支持配偶共还。购房用途与共同生活能否扩及配偶,是第二问的常见切口。

子女单方借条、用途或合意说不清的,可能只判子女偿还;出资当时借贷合意说不清的,对配偶请求可能不予支持。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的,本批已见:B(交付时合意不足、事后补条且配偶不认,如(2017)川13民终1983号、(2020)川13民终4022号)。有借条或能固定合意仍判共还/配偶偿还的对照,见(2014)南中法民终字第379号、(2019)川13民终2928号、(2020)川13民终3052号等。与上海相比,未见单独抬高「债权人是父母」的成文口径,用途与出借说理本身有时就能支撑第二问。与北京相比,部分案件接近北京二中写法,但样本太少,写不成年份线。

辖区内存在因父母与配偶之间形不成借贷合意、从而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的判决。已见主要落在B(如(2017)川13民终1983号、(2020)川13民终4022号)。子女出具借条,并不当然约束配偶:(2017)川13民终1983号中,父母转账支付房款时未明确表示为借给夫妻双方,借据载明借款人仅为子女,出具借条时配偶不在场,法院判由子女偿还,未支持要求配偶共同偿还。

法院通常怎样一层层审查

南充较少先写一长段「父母债权人证明标准」,而更直接问:这钱是不是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所负;同时样本里也见临时出借表述。

以(2019)川13民终2928号为例(配偶担责:支持)。二审写:「严莲、马辉现系夫妻关系,上述三笔借款均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购置房屋和偿还夫妻共同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一问与第二问怎样衔接,看这类句子比看标签清楚。

证据不足时,南充更常因「主张赠与或主张借款都举不出关键材料」不支持对配偶的请求;反过来,购房用途与产权利益对得上、未明示赠与时出借说理站得住时,未签字配偶仍可能共还。本市提要可记作: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购房用途可推共还

读南充只看这一家中院即可。分节标题「购房用途可推共还」是提要,细节以案号下引文为准。

未明示赠与时按临时出借把握。(2019)川13民终2928号(配偶担责:支持)写:「子女买房或帮助子女偿还债务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故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2021)川13民终646号(配偶担责:支持)写:「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

赠与抗辩由主张方举证。(2019)川13民终2928号(配偶担责:支持)写:「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之规定,马辉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款项系严波赠与给严莲和马辉,认定存在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对赠与事实,一审…」

购房用途可扩至配偶共还。(2014)南中法民终字第379号(配偶担责:支持)写:「故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偿还。」(2020)川13民终3052号(配偶担责:支持)写:「赵丹还主张即使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案涉债务也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读南充判决时,以主文列明的还款义务人为准。说理里写了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只判子女一人的,按主文理解:配偶不用还。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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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先阅读的判决

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2019)川13民终2928号

父母主张多笔款项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争议还涉及门面交易价格与代偿款项性质。二审逐笔审查:对与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相关的款项认定为共同债务,判配偶共同偿还;其他争点另行认定。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在未签字情形下,怎样仍可依据购房与共同生活关联判共还。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里的还款义务人,避免只记住「临时出借」或「用途清楚」等说理用语。

(2017)川13民终1983号

父母持儿子出具的借据主张购房相关借款,并上诉要求认定共同债务;儿媳抗辩不知情。二审确认父母与儿子之间借贷成立,但认为不能仅凭儿子二审称属共同债务就加重未上诉配偶的责任,未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怎样防止「子女事后改口」直接把未签字配偶拉进义务。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是否已不列配偶为还款义务人,避免把说理里的批评误读成仍判共还。

(2021)川13民终646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法院说理强调:1.李萍虽上诉主张2014年12月31日的320000元借条中的李萍签名不是本人所为,张丽华、马荣未提供证据证实已将320000元借款实际出借给李萍或马爽。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2020)川13民终4022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材料背景含离婚或事后补签因素。未支持对配偶的共还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对配偶的共还请求。

(2014)南中法民终字第379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共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2020)川13民终3052号

一方主张五万元系赠与,出借人主张借款并要求偿还。二审依民间借贷举证规则:仅有转账时,抗辩赠与的一方应举证;未能证明赠与的,由主张赠与者承担不利后果,最终判对方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南充怎样用举证责任把「赠与抗辩失败」写成偿还义务成立。读时应同时核对终审主文里的还款义务人,避免只记住「临时出借」或「用途清楚」等说理用语。

本研究纳入的全部判决(17)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 · 7)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4)南中法民终字第379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02-28支持
(2017)川13民终1983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11-07不支持
(2019)川13民终2928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10-22支持
(2020)川13民终3052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11-17支持
(2020)川13民终4022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12-15不支持
(2021)川13民终646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03-09支持
(2024)川13民终196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18不支持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24)川1304民初1144号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2024-05-15支持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20)川1302民初49号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0-03-30支持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7)川1303民初97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17-06-21不支持

南部县人民法院(2)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16)川1321民初1697号南部县人民法院2016-11-24支持
(2023)川1321民初6074号南部县人民法院2023-11-03不支持

营山县人民法院(4)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20)川1322民初672号营山县人民法院2020-05-14支持
(2020)川1322民初2283号营山县人民法院2020-11-02支持
(2020)川1322民初2962号营山县人民法院2020-12-10支持
(2021)川1322民初1001号营山县人民法院2021-03-30支持

阆中市人民法院(1)

案号法院日期配偶担责
(2024)川1381民初6106号阆中市人民法院2024-12-27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