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09民终548号
子女向母亲出具购房首付借条,配偶援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主张赠与。二审否定赠与当然推定,认定借款并判共还。对照配偶赠与抗辩怎样被驳回。
父母出资地图
读完本页,可对照舟山中院已见路径。本中院检索到的目标情形中院样本仅 3 件,数量偏少,归纳可能不具有代表性。
依据: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标情形二审判决(逐案对照全文与主文)。含归口基层清单;结论以中院为准。
舟山中院目标样本3件,写不下稳妥的全市通例;下列只归纳已见做法,须逐案对照主文。无借条或出资当时意思说不清时,较常按未明示赠与则临时性资金出借把握,再结合购房首付、车辆购置等用途认定借贷并判配偶共还((2016)浙09民终695号:父母取款与子女当日付开发商房款数额相同,事后补签借条; (2018)浙09民终548号:配偶援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主张赠与举证不能; (2019)浙09民终527号:子女单方借款购置房屋车辆且配偶分享产权利益)。
审查顺序通常是:先问出资有无明确赠与意思,再看款项是否用于夫妻购房或共同生活、配偶是否分享借款利益。配偶援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主张赠与的,须举证;举证不能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临时性资金出借。有借条仍不支持配偶时,本批尚未稳定归入 A/B/C 三档,须对照主文义务人。与上海相比,舟山在配偶未签字时仍可能以用途与产权利益认定共债。与北京二中「未明示赠与可按临时出借再加共同生活」同向,三案主文均判配偶与子女共同偿还。
本批样本未见明确以「父母与配偶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不论子女是否认可或补借条)→不支持配偶承担责任」为独立说理主线的判决。读舟山须以主文义务人为准。
父母或近亲属出钱帮子女夫妻买房买车,事后主张是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常说:这是赠与;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应推定赠与;借条是事后补的。
法院先看钱有没有实际进入购房、购车链条:取款与付房款数额能否对上、房屋是否登记在夫妻名下、车辆是否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配偶主张赠与的,赠与事实的证明标准高于一般民事事实,举不出充分反证的,更常认定借款。
款项用于夫妻共同购房、购车且配偶分享产权利益的,即使借条仅有子女签名、数额较大,仍可能判夫妻共同偿还。事后补签借条若能与银行流水、付款凭证相互印证,借贷关系仍可成立。
舟山只有一家中院样本,全市结论即该院结论。
流水闭合 + 事后补签仍认借贷。(2016)浙09民终695号:父母取款 199969.10 元与子女当日付开发商房款数额相同、流水连续,款项用于夫妻购房,子女事后补签借条,维持夫妻共同偿还。
解释二十二非当然赠与。(2018)浙09民终548号:子女 2015 年向母亲出具 56 万元购房首付借条,配偶主张按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赠与;二审写明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临时性资金出借,认定借款并判共还(税费 5 万元部分因凭证不足未认定)。
分享房屋车辆利益判共债。(2019)浙09民终527号:子女单方借款 97.5 万元购置房屋、车辆,配偶分享产权利益,维持夫妻共同偿还。
读舟山须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说理出现「夫妻共同债务」但主文仅判子女一人的,统计上记为对配偶不支持。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归口基层一审;基层一审纳入清单仅作对照,全市与分院结论仍以中院二审说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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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为精读导读;可打开判决全文核对主文与说理。
子女向母亲出具购房首付借条,配偶援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主张赠与。二审否定赠与当然推定,认定借款并判共还。对照配偶赠与抗辩怎样被驳回。
父母取款与子女当日付开发商房款数额一致,子女事后补签借条。二审认定借贷成立,维持夫妻共同偿还。对照流水闭合时事后补签仍支撑共还。
子女单方借款 97.5 万元购置房屋、车辆,配偶分享产权利益。二审维持夫妻共同偿还。对照分享借款利益怎样落到未签字配偶。
按所属中院归口:先中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担责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6)浙09民终695号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2-26 | 支持 |
| (2018)浙09民终548号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04 | 支持 |
| (2019)浙09民终527号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30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7)浙0921民初182号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2017-05-27 | 支持 |
| (2019)浙0921民初26号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3-29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16)浙0902民初2046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16-09-05 | 支持 |
| (2018)浙0902民初2065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18-08-03 | 支持 |
| (2018)浙0902民初2574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18-09-18 | 支持 |
| (2019)浙0902民初2600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9-02 | 支持 |
| (2020)浙0902民初1321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9-01 | 支持 |
| (2022)浙0902民初3959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 支持 |
| (2023)浙0902民初3200号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支持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担责 |
|---|---|---|---|
| (2020)浙0903民初868号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