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09民终3356号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盐城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父母出资地图
判配偶一起还 7/11(64%) · 同类事实出现过相反结论,个别事实需单独看
读完本页,可对照盐城中院在父母出资购房、配偶应否共还问题上的审查步骤与已见判决;边界案须对照主文。
依据:盐城相关判决 11 件(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与下辖基层法院一审);与本题无关 3 件另列。
盐城共 14 件(相关判决 11 件/与本题无关 3 件)。相关判决 11 件判配偶一起还 7/11(配偶要还 5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2 件、配偶不用还 4 件)。审查顺序是先由父母就出资是借贷举证、看借条与交付,再按用途和配偶是否签字定配偶责任。两条线并存:一条按「父母出资无明确赠与表示即认定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款项用于婚后购房、购车位的判配偶一起还;另一条按「婚后父母出资性质原则上认定为赠与」,单方借条原件灭失、倒签或在离婚前后补写的,认定无借贷合意、驳回。分歧点就在对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理解:一种读法认为该条「明确婚后父母出资性质原则上认定为赠与」,另一种读法认为该条「适用的前提是父母出资的性质已经确定为赠与」、不能据以径行推定赠与。读盐城必须先看判决采哪一种读法。
做法不统一,需逐案看相关判决 11 件,判配偶一起还 7/11(配偶要还 5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2 件、配偶不用还 4 件),主方向为担责 7/11=63.6%,落在 60–80%。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相关判决 9 件中配偶要还 3/9、配偶只还一部分 2/9、配偶不用还 4/9,下辖基层法院一审相关判决 2 件配偶要还 2/2。存在同院同类事实结论相反:同为婚后购房、单方借条的出资,一件判配偶一起还,一件按赠与处理、仅判儿子一人负担;两件对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适用前提作出相反解读。同期相反的还有一件判女婿担一半的判决(2016-11-25),与后者相隔 34 天、同为父母为子女婚房出资而结论相反。一审、二审对判配偶一起还结论相反的一件:一审判决弟媳、弟弟共同偿还 89 万元,二审撤销、驳回。同院同类事实结论相反、短期结论相反的记为做法不统一,本城记为做法不统一。
该院做法未统一,建议逐份阅读下列判决,并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盐城相关判决 11 件:判配偶一起还(要还+只还一部分)7/11,配偶不用还 4/11。分布为配偶要还 5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2 件、配偶不用还 4 件。另有与本题无关 3 件。
盐城只有一家中院,全市做法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但该院内部结论相反、不能归一。中院二审相关判决 9 件:配偶要还 3 件、配偶只还一部分 2 件、配偶不用还 4 件。下辖基层法院一审相关判决 2 件:均支持。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点一,无明确赠与表示按临时性资金出借。(2019)苏09民终2663号对父母为女儿、女婿婚后购房垫付的款项,二审引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后写「在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判女婿一起还 304844.84 元;另一件在父母为儿子、儿媳婚后购房、购车位、购车出资 423.7 万元、借条由儿子单方出具时,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与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认定赠与须到排除合理怀疑,判儿媳就本金 423.7 万元一起还。起点二,婚后父母出资原则上认定为赠与。(2016)苏09民终3992号在父亲为儿子、儿媳婚房转账 100 万元、借条原件灭失仅有复印件时,引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后写「该规定明确婚后父母出资性质原则上认定为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有其他的意思表示」,撤销一审、驳回父方全部请求。
该院对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适用前提,两件判决结论相反。(2016)苏09民终3992号据该条直接认定婚后父母出资性质原则上为赠与。(2020)苏09民终3356号写「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父母出资的性质已经确定为赠与,主要解决的是具体赠与对象为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指出在款项性质有争议时不能据以推定赠与。两件均为盐城中院二审,是同一时期前后存在的两条线。
下辖基层法院一审 2 件均支持。(2019)苏0923民初6007号:父母为儿子、儿媳支付南京购房首付 437760 元,法院按临时性资金出借认定、判儿媳就该款一起还,开办公司借款 739000 元与试管婴儿费 40000 元配偶不用还。(2024)苏0903民初6550号:父母出资 84 万元、转账附言写明「借给儿子买房」,法院据此认定借款,判儿媳就本金全额一起还。
一审、二审对判配偶一起还结论相反的一件:(2024)苏09民终5411号一审判决弟媳、弟弟共同偿还89万元,二审撤销盐都区人民法院(2024)苏0903民初1199号、驳回姐姐全部诉请,生效主文以二审为准,弟媳不用还。另有几件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但未改变判配偶一起还方向,只是调整本金数额。
第一步,由父母就出资是借贷举证。主张赠与以外法律关系的,按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由否认借贷一方举证;主张赠与事实的,按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要求到排除合理怀疑(代表如(2020)苏09民终3356号)。
第二步,看借条由谁出具、与交付是否吻合。借条由子女单方出具、原件灭失、日期倒签或形成于离婚诉讼前后的,被认定不能证明借贷合意,代表如(2016)苏09民终3992号;但借条配合完整转账、款项用于婚后购房的,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另有一件把还款期限届满后长期不主张作为时效问题处理:7 万元借据约定五年内还清、已过诉讼时效,配偶一方的认诺不及于另一方。
第三步,看款是否落到婚后夫妻共有房屋。落到婚后购房、购车位、购车上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2021)苏09民终7443号把出资按用途拆开,用于购房首付的 26 万元判女婿一起还,其余 78.07 万元因借条系感情不和后由女儿单方补打、与购房无关,女婿不用还。(2024)苏09民终120号把出资时的意思表示作为标准,写「应当以父母的明确意思表示为标准,且该意思表示应当在出资时或出资后作出,而非在子女离婚时才作出」。
第四步,定配偶承担范围。父母只起诉配偶一方、只主张出资本金一半的,按该一半判付,代表如(2016)苏09民终205号(出资 42 万元,判女婿偿还 21 万元)。(2019)苏09民终4928号债权人只主张其自有份额与继承份额之和的一半,判儿媳偿还 412479.17 元,低于出资本金 989950 元。另有判决只把与购房有关的 27 万元判一起还。两件部分支持均因原告主张的出资本金范围小于父母全部出资。
出资当时没有书面材料时,两种走法都有:按出借处理的一条,代表如(2019)苏09民终2663号,另有转账附言写明借款的一件;按赠与或举证不足驳回的另一条,代表如(2016)苏09民终3992号。
盐城只有这一家中院,但该院二审内部结论相反,读盐城必须逐案对照。以下分条列示相反两组与其余做法。
按临时性资金出借、判配偶一起还的一组。(2019)苏09民终2663号:父母为女儿、女婿婚后购房垫付购房款及税费,二审写「在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判女婿一起还;父母垫付 841788.14 元,扣女儿已转账部分后认定购房借款本金 304844.84 元。(2020)苏09民终3356号:父母为儿子、儿媳婚后购房、购车位、购车出资 423.7 万元,二审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认定赠与须到排除合理怀疑,判儿媳就本金 423.7 万元一起还。另一件把出资按用途拆开,用于购房首付的 26 万元判女婿一起还,其余因借条系感情恶化后单方补打、与购房无关而不用还。
按婚后出资原则上赠与、驳回父方请求的一组。(2016)苏09民终3992号:父亲为儿子、儿媳婚房转账 100 万元,借条原件灭失仅存复印件、2015 年又补打借条。二审引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写「该规定明确婚后父母出资性质原则上认定为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有其他的意思表示」,撤销一审、驳回全部请求。(2024)苏09民终120号:母亲为女儿、女婿购房出资首付、装修、还贷,四张借条均由女儿单方出具、日期倒签、形成于离婚诉讼相近时段,二审写「应当以父母的明确意思表示为标准,且该意思表示应当在出资时或出资后作出,而非在子女离婚时才作出」,驳回全部请求。另有一件出资用于婚后购房,但原告为姐姐、95 万元借条载明的债权人为父母,二审认定姐姐主体不适格、无借贷合意,撤销一审、驳回。
该院内部相反之处。同为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借条由子女单方出具,一件按赠与驳回、一件按借款判配偶一起还;两件对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是否为「推定赠与」的依据,作出相反解读。短期相反的另有一对:(2016)苏09民终205号(2016-11-25)判女婿就婚房出资42万元中的21万元担责,(2016)苏09民终3992号(2016-12-29)对同为婚后婚房出资的100万元按赠与处理、未判儿媳担责,两案相隔34天。读盐城时先看判决采哪条线,再看借条的形成时间、原件是否在、配偶有无签字或认可,最后以裁判主文列明的给付义务人为准。
站点「全部判决」另列下辖基层法院一审;基层一审仅作对照,全市结论仍以中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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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款项与购房或房屋相关支出有关。判配偶共同偿还。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盐城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第四,结合徐建珍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案涉借款系用于购买沐君洁与颜辉共有的房屋,案涉借款发生在沐君洁与颜辉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配偶责任按笔或按额区分。对照同案按笔区分时义务人如何分开。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是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法院说理强调:对此,何祚玉、朱道英均不予以认可,周益应当举证予以证明,但其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故周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盐城在认定借款或临时出借之后,依据购房用途、共同生活或追认等事实,如何仍判未签字配偶共同偿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现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亦仅要求上诉人对取得的购房资金予以归还,故应当认定当事人对被上诉人支付的该42万元购房资金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借贷合意。」,对配偶责任按笔或按额区分。对照哪些金额进了配偶义务、哪些没有。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二审写明「其次,根据瞿丽丽、王林林的辩称,王林林对新日月房产首付款54万元中的26万元系由瞿财、程根荣提供资金的事实清楚并认可。」,判配偶共同偿还。对照赠与抗辩不成时配偶是否仍被判一起还。
父母主张购房相关出资为借款并要求配偶一起还,配偶抗辩赠与或不知情;在案有子女出具的借条或类似字据;材料背景含离婚或事后补签因素。未支持配偶一起还的请求。二审先审查出资当时是借还是赠,再审查未签字配偶应否共同偿还。精读这份,是为了看盐城在借贷合意不足、仅有单方或事后借条、或赠与能够成立时,如何驳回配偶一起还的请求。
按上级法院分组:先中级人民法院,再各基层法院;可按配偶是否要还筛选,点击案号打开全文。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16)苏09民终205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25 | 配偶只还一部分 |
| (2016)苏09民终3992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2-29 | 配偶不用还 |
| (2017)苏09民终402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02 | 配偶不用还 |
| (2019)苏09民终2663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08 | 配偶要还 |
| (2019)苏09民终4928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10 | 配偶只还一部分 |
| (2020)苏09民终3356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配偶要还 |
| (2021)苏09民终7443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2 | 配偶要还 |
| (2022)苏09民终480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6 | 不涉配偶 |
| (2024)苏09民终120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8 | 配偶不用还 |
| (2024)苏09民终5411号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2-11 | 配偶不用还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0)苏0921民初3507号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5-18 | 不涉配偶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24)苏0903民初6550号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4-12-30 | 配偶要还 |
| (2024)苏0903民初8024号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5-03-22 | 不涉配偶 |
| 案号 | 法院 | 日期 | 配偶是否要还 |
|---|---|---|---|
| (2019)苏0923民初6007号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2020-07-28 | 配偶要还 |